1、事前咨询 | 2、书面申请 | 3、预先审查 | 4、实质建设 | 5、行政许可 | 6、资料报审 | 7、制证存档 | 8、交警备案 | |||||||
申请人到当地县级运管机构进行事前咨询,在运管机构发放的投资风险告知书上签字。 | 申请人在充分了解市场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向当地县级以上运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 县级运管机构接到申请后,根据本地驾训市场发展情况,由县所驾管、纪检、法规、场站等业务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共同对申请项目可行性进行预先审查,报经县所行政许可委研究确定是否准予开办。准予开办的下发通知及再次风险告知书 | 在运管机构同意开办情况下,申请人按国家驾训机构开业标准进行软硬件的实质建设,建设完成后,申请人向县级运管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在县级运机构指导下备齐验收文字材料。 | 县级运管机构按开业标准对所建教学设施、设备、人员进行勘验核对,合格的完善许可签章手续,向市运管机构报备许可资料。 | 市运管机构对报备资料认真审核,提出完善要求,或对县级运管机构许可验收情况组织复核。资料审核或抽检复核合格后市局准予备案。不合格的根据行政许可法行使纠正权 | 市运管机构准予备案的由县运管机构自行打印经营许可证,签章,向业户发放许可证,同时复印许可证报市运管机构存档。 | 由市运管机构对同意报备的行政许可事项出具向交警部门备案证明,驾训机构凭证明向交警部门备案开设考试端口 |
信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政许可程序
发布时间:2015-01-08 16:51:16 查看:12118次 作者:admin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