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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目前,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已进入全面推进的关键阶段。为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6月中旬,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专项督查的函》(交运便字〔2015〕148号),请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安监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也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省(区、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总体情况

    6月18日,“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专项督查工作部署以后,各地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了督查活动,及时上报了督查情况。从各省上报的检查情况和三部局重点督查情况看,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积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及时制定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成立了专门机构,召开了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确保活动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广东、重庆等地将“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纳入省(市)政府常态督查内容,定期对区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河南、吉林等地将“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与年度绩效考核、安全奖评比资格挂钩,确保了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天津、浙江、湖南等地定期召开交通、公安、安监三部门联席会议,专题讨论“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推进措施。北京、安徽、四川等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活动推进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云南省印发了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体和主角,形成了行业管理部门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从业人员为主角的活动创建新格局。

    二、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主要做法

    活动期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普法教育,提升安全意识。江苏、陕西、内蒙古等地通过专家授课、竞赛答题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和针对性安全培训教育,有效地提升了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福建、宁夏、新疆等地通过组织观看《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等警示教育片,发放《血的代价》、《典型案例解析》等安全生产教育宣传资料,督导运输企业积极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贵州省组织放映队下乡到村放映安全宣传片,在客运站免费发放印有安全宣传的购物袋,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安全宣传针对性不强、受教育面不宽的问题。辽宁省通过举办安全管理论文比赛,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汇编成册、学习交流,引领全行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源头监管,夯实安全基础。四川、江西等地建立了道路运输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客货运输驾驶员“黑名单”公告管理制度,对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起到了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福建、青海等地加强对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信息化审核备案管理,对旅游包车实际运营情况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纳入包车客运标志牌信息重点审查名单。上海、浙江、湖北等地积极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联盟,加强接驳运输管理,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云南、贵州等地通过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推动个体分散经营向公司化、集约化经营转变,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客运企业小散弱、安全隐患多、管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江苏、浙江等地建立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与车辆动态监控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危货运输过程监管,遏制了企业对所属人员和车辆“监而不控”的问题。

    (三)强化科技手段,推进动态监管。福建省制定出台了动态监管实施细则,对系统建设、联网联控、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有效地规范和促进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江苏省建立了省市两级平台、省市县三级应用的“一车三方”动态监管平台,实现整合三方数据、联合执法和在线监测,确保对道路运输实时监管并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发现、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云南省建立了道路运输动态安全管理闭环系统,对行业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日常安全业务工作信息进行流程化管理,实现营运车辆“出门一张卡(IC卡),路上一颗星(北斗/GPS),回来一张图(运行轨迹)”。安徽、广西、海南等地建立了分级分类考核制度,把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和质量信誉考核,作为营运车辆审验依据。山东、吉林、辽宁等省建立了动态监管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对各级监管平台、企业监控平台应用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吉林省对排名靠后的市县级运管机构扣减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有效地调动了各地动态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隐患整治。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企业、站场进行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种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山西、重庆、甘肃等地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行动,实现了区县全覆盖、三级以上客运站全覆盖、大中型运输企业全覆盖,对存在的问题挂牌督办整改。上海、山东、河南等地分类分级形成“日常检查、点上督查、行业巡查”的“三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行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各地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抽查40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2万余人,检查运输企业近4万家,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9万余项,提出整改意见近10万条,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部门联动,深化打非治违。陕西、湖南等地积极加强与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协作配合,通过联合检查、联动执法等方式,充分发挥、运用各自监管职能和处罚手段,增强打击非法违法运营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高压工作态势。上海市积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将本市省级客运车辆信息全部纳入道口“车驾查控系统”报警范围,加大对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四川省实行“省级一月一通报,市级一周一通报,企业一日一通报”制度,对超速、疲劳驾驶、夜间违规运行的客运企业及车辆从严查处。黑龙江、安徽、湖北等省积极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依托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对存在严重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从严整治。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是保证“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开展的一个关键环节。活动期间,各地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途径,大力宣传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意义,反应活动动态,曝光非法违法行为,提高活动的社会关注度,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积极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有效地提升了广大群众对道路运输平安建设的感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湖南、新疆、西藏等地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活动,加大“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宣传力度。宁夏、四川等地以《简报》形式,对平安年活动的动态信息进行集中报道。浙江宁波在《东南商报》运政之窗周刊整版刊登《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专版,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截止7月31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96起,造成481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12%和2.6%。但从分省统计情况来看,广西、河南、云南、四川、新疆等五省(区)较大等级以上道路运输事故起数较多,湖北、河南、云南、新疆等四省(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另外,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甘肃等六省(区)在2014年1-7月没有发生道路运输事故,但今年均有较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结合这次督查的情况看,有些地区在“平安年”活动推进和日常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平安年活动推进力度不够。有些地区对活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安排部署缓慢,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逐级打折扣、以文件代替活动落实的现象,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没有将活动各项要求深入落实到基层。

    二是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一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浮于表面,追效益、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比较突出,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安全投入不足,职工教育培训缺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措施和手段还有待加强。

    三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有些地区管理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安全监管方法、手段和措施有待加强,一些影响道路运输安全薄弱环节还存在监管盲区。

    四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基层管理部门和客运企业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上不够严格,车辆安全例检、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带的安装使用等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五是部门协作联动不够。“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由交通、公安、安监三部门联合开展,但一些地区部门之间工作配合不够默契,部门间信息共享不顺畅,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协作机制,各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家三部局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总体部署和地方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取得实效,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

    一是继续抓好“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各地要把“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作为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服务保障能力的重要抓手,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好落实。特别是针对这次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确保今年活动目标的圆满实现。对活动开展好的地区和运输企业,三部局将在年底联合通报表扬。

    二是要相互学习借鉴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从这次督查上报的情况看,一些省份在“平安年”活动开展过程中,采取了很多富有特点和成效的工作措施,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也是这次通报的重点内容。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学习借鉴,开拓思路,加大力度,切实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抓实、抓牢。

    三是继续做好暑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当前正处于暑运高峰期和汛期,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各地在统筹抓好“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各项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做好相关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