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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信阳市运管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职责,加强我局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

1.市网络评论员(张勇):一是及时下载市文明办网络文明传播QQ群内发布的工作提示和活动安排等通知,并通过单位微信群、微博等多种方式和渠道,通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及时向局办公邮箱报送开展上述活动所需要的相关素材(文字信息和图片视频);二是对需要领导批示的重要通知,要及时打印并报局领导批示;三是对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通过邮箱报送的信息素材进行审核(对重要或敏感信息应报局领导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通过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局网站发布,并传市文明办专用邮箱;四是通过微博、博客撰写评论文章,参与话题互动,并组织郑永军、黄伟、童威等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全程参与市文明办组织的各种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指导督促他们按时向市文明办专用邮箱上传《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考评表》,并报局创文办备案。

    2.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郑永军、黄伟、童威): 一是关注市文明办网络文明传播QQ群内发布的工作提示和活动安排等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二是积极收集除单位公务活动以外的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素材(文字信息和图片视频),用自己的“三微”帐号(微博、博客、微信)发布;三是通过微博、博客等网络文明传播工具,全程参与市文明办组织的各种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定期向市文明办专用邮箱上传《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考评表》,并报局创文办备案。

3.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上报人员):一是随时收集或撰写与所在科室(行业)或单位集体活动有关的信息(文字信息和图片视频),在上报局办公邮箱的同时,通知张勇同志到邮箱收取(注意:工作信息或图片视频,未经审核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二是按照市网络评论员或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发布的工作提示,对属于个人活动的,可以用自己的“三微”帐号(微博、博客、微信)发布,并参与话题互动;对公务活动,主要是转发局官方微博、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微博和各级文明办官方微博的相关文章,根据需要跟帖评论。

、网络文明信息传播要求

    1.网络评论员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同时开通腾讯和新浪微博2个微博、新华网和新浪网2个博客,微博(博客)与市文明办官方微博(博客)“文明信阳”建立联系(收听或加关注),及时更新微博信息并转发“文明信阳”微博信息,每月微博更新不少于30条,原创博客不少于2条。

2.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加入局微信群,接收群内发布的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提示和活动安排等通知。同时开通新浪微博,微博要与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网络评论员)微博、局官方微博、市文明办官方微博“文明信阳”建立联系(收听或加关注),及时更新微博信息并转发微博信息,每月微博更新不少于30条,上报局办公邮箱的原创信息不少于2条。

     三、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工具微信微博等信息发布管理

     微博、微信群信息必须坚持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

     2.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任何一位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

     3.工作交流不掺负面情绪,坚持正面交流、文明用语;

     4.不准在群内讨论涉密工作,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严禁将涉及局内部工作信息转发至非相关人员;

     5.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

 6.工作时间内不得发送、传播和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图片、视频和话题。在任何时间段,严禁谈论敏感话题、传播低俗话题,严禁发布骚扰、广告信息。

附件:市网络评论员、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和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名单

                          

                       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0月27日